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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调整公立医院停车收费 或提高非患者车辆停车费

时间:2017-03-13 11:29:49  来源:  作者:


  【深圳晚报2月28日讯】 昨日上午,针对市公立医院停车难问题,市发改委召集市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北大深圳医院等相关部门,就《关于公立医院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改革试点方案》召开第一次座谈会,拟对停车服务收费进行结构调整,提高非患者车辆停放收费标准,抑制不合理停车需求,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缓解公立医院停车难及周边交通拥堵的问题。

  非患者车辆占用医院有限车位资源

  记者了解到,目前,公立医院的停车标准一直沿用2006年印发的《深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患者车辆可凭门诊或住院等有关凭证(门诊收据或病历、住院押金收据等),实行露天:小车5元/天,大车10元/天;室内:小车10元/天,大车:20元/天。且一天内多次进出的,只能收取一次费用。而非就医车辆则需要按照三类地区及时段划分进行收费,但相较于周边商业停车场仍属于价格“洼地”,收费标准低带来的却是非患者车辆占用医院有限车位资源。

  据发改委初步统计的数据显示,平均一周时间内,市人民医院的非患者车辆停放占总停放车辆的76%,中医院为44%,北大深圳医院为47%,而作为情况最好的市第二人民医院也有超过5%的非患者车辆。

  “现行公立医院现有车位发展水平不成匹配,规划、管理等多方面都存在问题,而收费标准不够合理也在某些方面加剧了停车难。对非患者车辆收费明显低于医院路边及周边商业区的收费,不利于车辆的周转。”市发改委价格处相关负责人介绍。

  拟将患者车辆分为门诊、急诊车辆以及住院车辆两类

  记者在座谈会上了解到,此次《关于公立医院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改革试点方案》将以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北大深圳医院4家医院作为试点单位,拟运用差别化收费改革方案抑制不合理停车,以价格杠杆对停车服务供求的调节作用,保障急救车辆、就诊及就医车辆的通行与停放。

  方案提出拟将患者车辆分为门诊、急诊车辆以及住院车辆两类,门诊、急诊患者车辆在一定时间内实行优惠价格,超过部分则正常收费,住院患者车辆或将按优惠价格实施按次收费。而对非患者车辆收费标准将进行适度提高,目前提出的两个方案分别为:在高峰时段第一小时10元,第二小时起每半小时3元;第一小时5元,第二小时起每半小时5元。

  据悉,此次收费改革将集中解决如何将有限的医院停车位资源给到真正需要的患者而非非患者车辆、如何保障患者车辆收费公益性、如何重新界定患者车辆与社会车辆等问题。座谈会上,与会代表纷纷发表意见,值得一提的是,大多医院早高峰7:30~8:00后院内已基本无停车位,对于医院的早高峰界定标准也引起了热议。市人民医院的代表表示,医院停车场内非患者车辆停车停放占比确实较高,利用价格调整试点是方向之一,但医院停车场智能化管理系统升级改造也不容忽视。

  市发改委价格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方案仅为初步方案,后续将根据试点单位及市民各方意见,对高峰时段的确定及是否对车辆进行分类作具体修改,新的收费标准还将试运行一年,期满后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最后再制定正式收费标准,来缓解公立医院停车难和周边交通拥堵问题,保障急救车辆、就诊及就医车辆的通行与停放。

  ■记者陈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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